种植“毒花”入药?很“刑”!
2024-05-21 18:31:4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辉 | 作者:许文君 | 点击量:8847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许文君)近日,慈利县公安局零溪派出所在工作过程中察觉到,村民向某为医治跌打损伤,竟在自家菜地里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。

​民警当场将其铲除,并仔细清点出共有 43 株罂粟。

“罂粟乃是国家明令严禁种植的毒品原植物,不管是出于何种用途,也不论数量多少,种植、贩卖以及食用罂粟都属于违法行为。”民警向向某明确告知其非法种植罂粟属于违法行为,同时对其进行了警示教育,详细讲解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以及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。

当前,违法行为人向某已被慈利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。

责编:王辉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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